新北市一名十五歲女高中生和男同學一起喝調酒醉倒,醒後懷疑遭性侵,她為了套話,與其中一名隔壁班的蔡姓男同學「再做一次」,問出自己酒醉後的遭遇,報警究辦。

新北地檢署認定,蔡姓等三名高中生趁女高中生酒醉性侵,依乘機性交罪嫌起訴;蔡接著單獨和女高中生發生性關係雖是合意,但因女高中生未滿十六歲,蔡多犯了一件妨害性自主罪。

去年八月十九日凌晨,這名女高中生應李姓同班同學邀約,到李的住處聊天遊玩;當時現場還有另外三名同校男生,眾人正在喝酒、抽菸。女學生見大家都在喝酒,表示口渴也想喝,隔壁班的蔡姓男學生便以高粱酒、啤酒與水果酒混合成調酒給女生。

女生喝了一杯,醉倒沉睡,李姓、蔡姓、林姓高中生認為機不可失,共同脫下女生衣物,輪流親吻、撫摸身體;賴姓男生不敢動手,還被罵「臭卒仔」。

三名男生在女生身上摸來摸去,最後由蔡性侵得逞;眾人將女生衣物穿起,當她醒來時,覺得下體疼痛,衣衫不整,懷疑被侵犯。她先試探李姓同學並表示她知道剛剛大家做了什麼事,不過不打算追究;李信以為真,告知另外二人,蔡姓男生便大著膽詢問:「那要不要再來一次?」

女生邊與蔡進行性行為,邊問清楚事發過程,返家後與父親報警提告。蔡承認全部犯行,另外二人則聲稱僅有親吻、撫摸,沒有性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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